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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34:52
关于上海开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公告
一、实施主体
上海开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
二、适用对象
承租上海开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委托监管)的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终承租方)。
(一)小微企业的认定
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划分标准认定。
(二)个体工商户的认定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版)(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
三、租金减免方式
(一)减免期限
根据文件精神,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对所有适用对象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二)租金减免方式
根据集团实际情况,2022年6月30日前租赁存续期、续租的采用在后续租金缴纳中直接免除的方式,租约已到期未续约的采用公司转账返还的方式;6月30日后新签约租户自起租日起直接免除相应租金。未按期缴纳租金的,需完成租金缴纳时进行免租。
若同一街道多次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房屋被多次封控、停业、征用,已享受过减免的租户不重复享受。
四、申请与受理
(一)受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武夷路477号
联系人: 阚老师
联系方式:15921029427
邮箱:kanzhiming@kai-lun.net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免租申请书;
承租人与房产所属国有企业或转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承租人营业执照副本,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等;
其他必要的材料(视实际情况而定)。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受理方式,包括网络受理和现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盖章原件于申请前书面递交。
五、咨询与监督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13701604432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租金减免将在受理、经集团租金减免工作小组审批通过之后,由实施主体发放减免告知书,承租方凭告知书办理减免手续。
(二)具体执行过程中如遇上海市、市国资委、奉贤区、奉贤区国资委政策调整的,本集团对上述事项做作相应调整。
上海开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4日